【題解】
儲、聚也。說,以事例說明理論也。儲說,為彙集事例說明各種學術之理論,以備人主之用也。《韓非子‧翼毳》楊雄傳注引:「有儲蓄以待所用也。說者,篇中所云,其說在云云之說也,謂所以然之故也。言此篇儲若是之說,以備人主之用也。」儲說一篇,分為內外,內篇分為上下,外篇分為左右,左右復各分為上下。內外、左右、上下,非有他義,以簡編重多故耳。猶《老子》經分上下,《莊子》篇分內外也。本篇選錄五節,前二節選自《內儲說》,後三節選自《外儲說》。
【作者】
韓非,戰國末韓之諸公子。約生於周赧王三十三年,死於秦王政十四年〈公元前280至233〉喜刑名之學,為人口吃,不能說道,而善著書。與李斯俱事荀卿,數以書諫韓王,王不能用。乃發憤,作內外儲說、說林、說難、孤憤、五蠹,共五十餘篇,號《韓非子》。秦王見其書而悅之,因急攻韓,韓遣非使秦,李斯、姚賈毀之,王下吏治非,斯使人遣非藥,使自殺。所著《韓非子》,計二十卷,凡五十五篇,今有清、王先慎集解本。
衛嗣君1之時,有胥靡2逃之魏,因襄王3之后治病。衛嗣君聞之,使人請以五十金買之,五反4而魏王不予;乃以左氏5易之。群臣左右諫曰:「夫以一都買一胥靡,可乎?」君曰:「非子之所知也!夫治無小而亂無大6,法不立而諸不必7,雖有十左氏,無益也!法立而諸必,雖失十左氏,無害也。」魏王聞之曰:「主欲治而不聽之,不祥。」因載而往,徒獻之8。
【注釋】
〈1〉
衛嗣 君 王先慎曰:「君當作公。嗣公,衛平侯之子,秦貶其號為君。非此書未入秦作,必不從秦所貶為稱。」
〈2〉
胥靡 刑徒也。史記:「說為胥靡。」說,傅說也。
〈3〉
襄王之后 魏襄王之后也。翼毳云:「襄王、惠王之子,名嗣。」
〈4〉
五反 猶言五次往返也。
〈5〉
左氏 都邑之名。
〈6〉
治無小而亂無大 意謂若不治小者則大亂起也。
〈7〉
諸不必 當諸而不諸,即是諸罰不必然能行得通。
〈8〉
徒獻之 徒獻胥靡,而不取都金。
韓昭侯使騎9於縣,使者報;昭侯問曰:「何見也?」對曰:「無所見也。」昭侯曰:「雖然,何見?」曰:「南門之外,有黃犢10食苗道左者。」昭侯謂使者:「毋敢洩吾所問於女11!」乃下令曰:「當苗時,禁牛馬入人田中。」固12有令,而吏不以為事;牛馬甚多入人田中。亟擧其數上之,不得,將重其罪;於是三鄉13擧而上之。昭侯曰:「未盡也。」復往審之,乃得南門之外黃犢。吏以昭侯為明察,皆悚懼其所14,而不敢為非。
【注釋】
〈9〉
騎 謂命騎士往縣巡視也。
〈10〉
黃犢 犢,牛之幼者;黃犢,小黃牛也。
〈11〉
女 汝也。
〈12〉
固 再三也。
〈13〉
三鄉 《韓非子‧翼毳》云:「越語云:四鄉地主正之。注:鄉,方也。三鄉,東、西、北門之外也。」
〈14〉
悚懼其所 悚懼,恐怕也。所,言致力於一事。《尚書》:「王敬所作。」此蓋言恐懼昭王所致力之事。
楚王15謂田鳩16曰:「墨子17者,顯學18也,其身體則可19,其言多不辯20。何也!」曰:「昔秦伯嫁21其女於晉公子22,為之飾裝23,從文衣之媵24七十人,至晉,晉人愛其妾而賤公女,此可謂善嫁妾,而未可謂善嫁女也。楚人有賣其珠於鄭25者:為木蘭26之櫃,薰以桂椒27,綴以珠玉,飾以玫瑰28,輯29以翡翠30;鄭人買其櫝〈31〉而還其珠。此可謂善賣櫝矣,未可謂善鬻珠也。今世之談也,皆道辯說文辭之言32,人主覽其文而忘其用。墨子之說,傳先王之道,論聖人之言,以宣告人。若辯其辭,則恐人懷33其文,忘其直34,以文害用也。此與楚人鬻珠,秦伯嫁女同類,故其言多不辯。」
【注釋】
〈15〉
楚王 楚國之 君,楚建都於郢,今湖北江陵。戰國時最大之國。
〈16〉
田鳩 齊人,墨子弟子。漢書藝文志有田鳩子三篇。
〈17〉
墨子 名翟,春秋時魯人,倡兼愛非攻之說,著墨子五十三篇,自成一家。在先秦諸子中,文詞最為樸實。
〈18〉
顯學 著名顯要之學也。韓非子顯學篇,以儒墨二家,均為戰國時之顯學。
〈19〉
身體則可 體為動詞,行也;如言身體力行。身體則可,猶言行誼可取。
〈20〉
不辯 言無巧辯,少文飾。
〈21〉
秦伯嫁女 秦伯,指秦穆公。此女似為懷贏。
〈22〉
晉公子 懷贏先嫁晉公子,即位為懷公。後歸公子重耳,重耳,即晉文公。此不知所指。
〈23〉
為之裝飾 為字上各舊本有「令晉」二字,集解云:「御覽引無」。纂聞云:「衍文」。茲據刪。
〈24〉
文衣之媵 錦衣有花紋者曰文衣。婢妾曰媵。
〈25〉
鄭 國名。都新鄭。有今開封、蘭州、中牟等縣,後為韓所滅。
〈26〉
木蘭 樹名。皮似桂而香,狀如樹,高數丈,可以製木器造船。
〈27〉
薰以桂椒 薰與熏通,灼也。桂、椒有香氣,薰之使芬芳。
〈28〉
玫瑰 石之美者。
〈29〉
輯 應作緝,縫也。
〈30〉
翡翠 綠色角閃石,光澤如脂肪,半透明,用作裝飾品。
〈31〉
櫝 匣也。
〈32〉
道辯說文辭之言 道,說也,辯說,雄辯也;文辭,言辭多文采也。
〈33〉
懷 愛也。
〈34〉
直 實也。
齊桓公35好服紫,一國盡服紫。當是時也,五素不得一紫36,桓公患之,謂管仲37曰:「寡人好服紫,紫貴甚,一國百姓好服紫不已,寡人奈何?」管仲曰:「君欲止之,何不試勿衣紫也;謂左右曰,吾甚惡紫之臭。於是左右適有衣紫而進者,公必曰少卻38,吾惡紫臭。」公曰:「諾」。於是日,郎中39莫衣紫;其明日,國中40莫衣紫;三日,境內莫衣紫也。ㄧ曰:齊王好衣紫,齊人皆好也。齊國五素不得一紫,齊王患紫貴。傅41說王曰:詩云:「不躬不親,庶民不信。今王欲民無衣紫者,王請自解紫衣而朝;群臣有紫衣進者,曰益遠,寡人惡臭。」是日也,郎中莫衣紫,是月也,國中莫衣紫;是歲也,境內莫衣紫。
【注釋】
〈35〉
齊桓公 春秋諸侯,五霸之ㄧ。名小白,以兄襄公無道奔莒,襄公被弒,歸國即位,尊周室。攘夷狄,九合諸侯,一匡天下,終其身為盟主。
〈36〉
五素不得一紫 為紫服貴於素服五倍以上也。
〈37〉
管仲 齊桓公之賢相,名夷吾,相桓公而成霸業,稱仲父。
〈38〉
少卻 卻,退後也;少卻,稍退後之意。
〈39〉
郎中 官名,周時為近侍之稱,此指宮中之人。
〈40〉
國中 謂都中。
〈41〉
傅 指輔相之人。
晉文公42攻原43,裹十日糧,遂與大夫期44十日。至原,十日而原不下,擊金45而退,罷兵而去。士有從原中出者曰:「原三日即下矣」,群臣左右諫曰:「夫原之食皆竭力盡矣,君姑待之!」公曰:「吾與士期十日,不去,是亡46吾信也。得原失信,吾不為也;」遂罷兵而去。原人聞曰:「有君如彼其信也,可無歸乎!」乃降公。衛人聞曰:「有君如彼其信也,可無從乎。」乃降公。孔子聞而記之曰:「攻原得衛者,信也。」
【注釋】
〈42〉
晉文公 春秋諸侯,五霸之ㄧ。獻公之子,名重耳。獻公嬖驪姬,殺太子申生,重耳奔翟,在外十九年,假秦穆公之力以歸晉,後為盟主。
〈43〉
原 周國名,姬姓。故城在今河南濟源縣西北。
〈44〉
期十日 言以十日為期攻下原城。
〈45〉
擊金 古者行軍鳴鼓而進,鳴金而退,擊金,擊敲起退兵之信號也
〈46〉
亡 翼毳云:「失也。」
【研析】
本文甚為世所重,茲摘錄各家評語於後,以見一斑:
司馬遷:「韓子引繩墨、切事情,明是非。」〈申韓列傳〉
朱熹:「理明後,便讀申韓書,亦有得。」又謂:「老蘇只取孟子、論語、韓子、與誅聖人之書,安坐而讀之者七八年,後來傚出許多文字如此好。」《朱子語錄》
王世貞:「韓非子,韓之疎屬公子也。有所著述,以發其蓄而鳴其不平。其於文也,峭而深,奇而破的,能以戰國終者也。」〈合刻管子韓非子序〉
王應麟:「吏者,民之綱本也,聖人治吏不治民〈外儲說〉。斯言不可以韓非廢。」《困學紀聞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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